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农产品初加工补贴问答
发布时间:[2014/06/28]  浏览量:1515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农产品初加工怎么补贴?

  扶持政策重点向现代农业示范区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我国从2012年开始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2012—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0亿元资金,补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建设5万座初加工设施,新增马铃薯贮藏能力100万吨、果蔬贮藏能力60万吨、果蔬烘干能力60万吨。今年中央财政加大了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力度,资金规模从5亿元增加到6亿元,增幅20%。今年的补贴内容、范围有什么新变化?农民怎么申请补贴?

资金规模增加,补助重点更加突出

  问:2014年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答:一是国家加大了初加工设施补助力度。2012—2013年,中央资金规模均为5亿元,今年增加到6亿元,新增了1亿元,增幅20%。二是补助重点更加突出。扶持政策重点向现代农业示范区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问:农民如何申请建设农产品初加工补助设施?

  答: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程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自愿提出补助设施建设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在项目所在村公示7天后,开始施工建设;工程竣工并经县级农业、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验收工作需实地见物,确认当年新建,并符合工程验收标准,方可认定为合格),在项目所在村公示7天,由县级财政部门兑付补助资金。

坚持农民自主建设,坚持先审批后建设程序

  问:今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有哪些新要求?

  答:农业部、财政部对今年的补助政策实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坚持农民自主建设。严禁各地采取包办代替方式为合作社和农户采购相关设备、代建相关设施为加快解决我国农产品产后损失浪费严重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主要是通过资金补助、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等措施,鼓励、引导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出劳,自主建设初加工设施,不搞包办代替。严禁各地采取包办代替方式为合作社和农户采购相关设备、代建相关设施。

  坚持先审批后建设程序。县级农业、财政部门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方式确定当年享受补助政策的专业合作社或农户后,在申请表上填写同意农民建什么设施、什么型号、国家补多少钱,省里补多少钱等内容。农民以批准后的申请表为凭证,开始施工建设。严禁口头同意农户和合作社建设补助设施,设施通过验收后,再补填审批信息和验收信息等违规做法,避免出现寻租行为。

  坚持两次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初步确定后,要在项目所在村公示;补助设施通过验收后,要在项目所在村公示。通过两次公示的方式接受群众监督,把好事办好。

  坚持两次信息录入制度。审核同意农民建什么设施、补多少钱后,在10个工作日内把审核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补助设施验收合格后,在10个工作日内把验收信息录入系统。通过该系统,部、省两级管理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各县项目进展情况,掌握审核程序的规范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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