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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农村金融8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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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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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农村金融八大亮点
“三农”问题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经济转型、改革深入的时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已经给未来的“三农”工作作出了明确的部署,农业人需要懂得利用金融加大发展的步伐,以下是我们对2014年农村金融工作亮点整理。
亮点一:强调保持涉农信贷总量增长
对于今年农村金融工作的总体思路,银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指出,在保持合理信贷投放总量前提下,要继续坚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压原则,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将信贷资源向“三农”倾斜,突出加大对现代农业的金融支持,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亮点二:大中型银行支农强调“稳定”
大中型银行资金雄厚,管理成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中坚力量。《通知》明确,今年要严格限制大中型银行现有乡镇网点撤并。并且鼓励商业银行单列涉农信贷计划,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持续提高县域存贷比。希望通过存贷比指标,让机构能把当地的存款投放到当地,服务县域的实体经济发展。《通知》还要求,大中型银行一方面要建立适应“三农”需要的专门机构和运营机制,建立符合涉农业务的决策和审批流程,还要健全向“三农”业务倾斜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亮点三:农信社在股改中强化支农服务
《通知》指出,在组建农商行的过程中,要建立支农服务股东承诺制度,并且要指导农商行在董事会下设立“三农”委员会,增强对服务“三农”发展战略的引导和强化作用。
亮点四:积极培育村镇银行等新机构
作为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代表,村镇银行在过去几年不断设立。《通知》表示,今年要重点加快在农业地区、产粮大县的布局。除了村镇银行,今年的《通知》出台了一个新的政策,银监会将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与农机设备制造商加强业务合作,开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鼓励现有的金融租赁公司来从事农村金融的业务,为农民购置大型的农机具提供租赁服务。
亮点五:加大各类涉农主体支持力度
过去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分别对农田水利、农业科技、现代种业提出了明确的发展要求。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特别提出,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贷款业务,建立差别监管体制。
对于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这些要求,银监会均在第一时间给予落实。《通知》中明确指出,今年将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允许农业发展银行支持且符合中央政策的农田水利类项目新增平台贷款,要加大对种子收储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将这些主体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做实信用信息基础。
亮点六:以“三大工程”提高农村金融普惠度
“三大工程”是银监会在农村推进普惠金融的重要举措,在提高农村基层网点覆盖度、推进农村领域电子机具发放、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主体,深入推动进村入社区工程,加快空白乡镇机构网点的新设工作。二是 要持续推进阳光信贷工作,持续强化对涉农信贷全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惯例和社会监督。
亮点七:“三权”抵押融资试点慎重稳妥开展
“‘三权’抵押贷款最大的好处,是能把农民手里的资产或财产变成资金,来解决资金层面的困难。”包括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抵押贷款。 亮点八:落实农村金融差异化监管
为了引导机构加大支农力度,银监会要求落实银行业县域法人机构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的要求,加大县域信贷投入。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对分支机构“三农”业务员考核的分值权重,加强支农服务机制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发行专项用于“三农”的金融债,对募集资金发放的涉农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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