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14/06/28]  浏览量:714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日,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出台并于2014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解读。

  “山东是一个农业大省,为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农产品质量关乎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登启表示,为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规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划分、健全完善执法体系和检测体系、规范农药经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共三十一条。

  而在对国务院提出对农产品的“产”和“管”方面。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春田说,山东作为一个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大省,质量安全始终是全省农业的生命线,要继续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活动,并重点继续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使全省有组织、有规模的生产基地实现追溯全覆盖,‘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产品全部实行包装标识上市。”王登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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