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农业政策法规与依法行政工作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开展农资服务“双百行动”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执法监管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基层、服务农民、服务新型经济组织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农业部门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建设法治农业、服务型机关,为我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巩固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全面实行“三集中、三到位”
1、建立审批项目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及省、市政府的要求,对本级承担的许可事项和审批权力适时清理,同时做好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达到应减必减、应放尽放。对承担的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提供材料目录要进行认真梳理、核定,努力压缩承诺时限,增加即办件比例。
2、全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协调指导各级农业部门将许可审批职能向一个处(科)室集中、审批职能处(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审批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积极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其他权力事项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3、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岗岗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的要求,修订服务标准、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实现服务形象标准化、服务行为标准化、政务公开标准化和窗口管理标准化,努力争创标准化行政服务示范单位。
4、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和法制监督平台建设和管理,全面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提高“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效能。
5、努力改进行政服务方式。以方便群众办事和让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帮办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全力争创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单位。
二、健全农业行政决策机制,努力确保“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6、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项目、范围和量化标准。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制定工作规程、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重大决策跟踪反馈机制。
7、抓好规范性文件报备、清理与评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强化动态管理,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认真分析文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参考。
三、全面推行行政指导服务,组织开展农资服务“双百行动”
8、推行行政指导服务。按照自愿、合法、必要、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行行政指导服务,完善工作方式,制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行政指导在农业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9、开展农资服务“双百行动”。积极推行“三点”工作法,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00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100家农产品种养大户,开展以法律服务、政策服务、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资服务“双百行动”。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大力实施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10、加强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重视农业法制机构人员选配,落实办公、办案及依法行政工作保障措施。注重加强对重大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把握,当好领导的法律顾问。要加强业务交流,拓展思路,增强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调研的深入性、研究的开放性、成果的实用性,提升服务决策能力,打造勤奋、务实、创新、高效的一流团队。
1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强化教育培训,落实每月集中学法制度,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原文、以案释法、专家辅导等方式,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五、严格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2、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各级农业部门及其所属部门(单位)要对照检查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确保法定职责得到全面履行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农资打假、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机安全监理与执法服务,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机生产安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联合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履职情况检查等监督巡查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追究。
1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推进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严格办案流程,严格办案期限,严格自由裁量基准。强化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执法培训力度。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
14、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依法开展涉农投诉行政调解,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处理农业生产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完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对应当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以健全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为核心,确保执法监管落到实处。继续层层签订《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责任状》,制定完善《农业执法与监管工作规范》、《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等执法配套制度。
六、强化农业法制、惠农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兑现
16、落实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重点落实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建立农业法制机构和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常态化轮训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律业务知识更新及能力培训活动。
17、营造良好的法治农业环境。围绕农业“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大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农业培训活动的作用,将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作为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逢训必讲法,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及农业报刊、影视等媒体作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农业合作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普法宣传质量和社会效果。
18、强化政策宣传和督导检查。编印2014年中央和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材料。利用盐城农业网“在线咨询”、市电视台小康频道和“12316”三农热线等媒介,快捷高效传播“三农”政策信息。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面对面宣传,把政策及时送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加强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政策规范实施。